首先声明!我所讨论的是183分钟片长的导演剪辑版《蝙蝠侠大战超人:正义黎明》,看后津津有味,且余音绕梁三日不绝。
一直觉得,DC与扎克·施耐德最大的敌人不是漫威和迪士尼,而是华纳高层。曾拍摄过《蝙蝠侠》三部曲的诺兰就曾表示,不愿意再回到DC拍摄超级英雄电影了,想要多拍摄一些独立影片。为什么?因为华纳是既看着迪士尼靠漫威挣大钱,眼红,又拿不出好的前途策划,只会影响DCEU的建设。
《蝙蝠侠大战超人:正义黎明》(151分钟院线版)便是在华纳高压下诞生出来的残次品。
2016年,漫威电影宇宙第二阶段(英雄扩张)的尾声影片《美国队长3》(又名《复仇者联盟2.5》)全球上映,一举斩获了11.5亿美元的高票房,为《复联3、4》做好了铺垫。
于是乎,华纳急了,让尚在起步阶段的DCEU抓紧推出“英雄集结(《正义联盟》)的铺垫”,即拥有三位超级英雄“超人、蝙蝠侠、神奇女侠”的《蝙蝠侠大战超人:正义黎明》。
扎克·施耐德迅速开展流程,结果制作完毕后,华纳高层坚持认为三个小时的片长留不住观众,会让其望而生畏,最终下场减掉了32分钟的片长。剩下的,也就是院线公映版。
但大家都知道,《蝙蝠侠大战超人:正义黎明》是一部承前启后的铺垫式电影,除了“超人、蝙蝠侠、神奇女侠”,还需要把海王、闪电侠、钢骨、荒原狼等打包塞挤进去,也就是为《正义联盟》做足前戏,那么151分钟的片长够吗?显而易见,太短促了。
因而《蝙蝠侠大战超人:正义黎明》在票房和口碑上的失败是注定了的,不过即便如此,影片也取得了8.7亿美元不错的全球票房。
一直认为,漫威的超级英雄电影不是超级英雄,而仅仅是超级人类,嘻嘻哈哈,没有应该属于超级英雄的仪式感。但诺兰的《蝙蝠侠》三部曲和扎导的《超人:钢铁之躯》《蝙蝠侠大战超人:正义黎明》则让我眼前一亮,有足量的内容、深刻的内涵、严肃的格调,这——才是超级英雄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