死刑犯想用自残来企图苟延残喘的事确实有可能发生,而且还真实发生过。
九几年的时候,在我县的看守所里就发生过这种事。
那是个杀人犯,就在最高人民法院下达了执行死刑命令的那几天里,他感觉到了自己活不了几天,然后在吃饭的过程中,趁其他犯人不注意,想把一根筷子插进鼻孔里把自己弄伤,以此来达到延缓执行的目的。
幸好,有犯人眼疾手快,筷子插进去还没来得及用力就被夺了下来。
这件事发生之后,看守所里所有的筷子都被换成了塑料勺子,筷子也成了违禁品。
死刑犯想要自残就得借助工具。
在看守所里,所有的金属物品无论大小都属于违禁品。除了金属,还有筷子、带柄的牙刷、鞋带、纽扣、拉链、皮带等等能伤人、能绝缘的东西全属于违禁品。
人们吃饭,用的都是软塑料制成的餐具,没有桌椅板凳,监舍内除了一张供睡觉的大通铺外,没有其他可以移动的设施。
某人一旦被判处了死刑,就会在干警的安排下被严密看管起来,不但会加上手铐和脚镣,还会安排同监舍的人24小时监督,包括如厕在内。
死刑犯不会被单独关押,而是会和普通嫌疑人关在一起的,这样,他的一举一动都会受到严密监视,根本就没有机会制作凶器来自残。
虽然你没有进过看守所,但是你也可以假设一下里面的生活,假如你是当事人,你被关在只有十几平米的一个房间内,脚镣和手铐限制住了行动自由,而且有两人一个班,无论你睡觉还是上厕所,他们的四只眼睛时刻不离你左右,你还能找得到自残的机会吗?
死刑犯如果真想自残,只有一种办法,那就是趁监视的人不注意时咬舌。
在影视剧中我们经常会看到这种镜头,某人被捕后,为了不泄露机密或者少受罪,咔嚓一下就咬舌自尽了。
其实这不过是剧情需要的一种表现形式而已,咬舌头根本不可能致人死亡。
如果死刑犯一旦咬了舌头,也不会影响死刑的如期执行,死刑犯自残导致死刑延缓执行,对于看守所来说属于重大监管安全事故,势必会连累一层人,本着如期执行死刑的目的,看守所对死刑犯进行简单治疗后依旧会如期执行死刑。
死刑犯如果想要多活几天,除非能有重大发明创造,然而这是不太现实的,一个被彻底限制了自由的人,哪有发明创造的机会?
女死刑犯如果被发现有孕在身,也不会被立即执行,只不过这种事也不可能发生,女子监舍里关押的全是女人犯,根本没有制造怀孕的机会,如果在被捕前已经怀了孕,在长达几个月的审理过程中也能发现,判刑前怀孕的妇女,按照刑法规定是不能被判处死刑的。
还有就是被判处死刑的犯人如果有检举揭发他人的犯罪事实,并查证属实的,也有机会得到改判或者暂缓执行,不过像检举揭发这种机会如果有的话,早在判决前就被利用了,等最高法的死刑执行命令下达后,死刑犯的检举揭发一般会被当成是拖延死刑的手段而不被采纳。
死刑犯在执行前夜,想逃避死刑而自残是需要借助工具的,在赤手空拳,而且被严密监视下是没有办法自残导致自己受重伤的,所以,为了多活几天,利用自残手段拖延时间的问题基本不能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