战国时期,从商鞅变法开始废除世卿世禄制。一方面,以军功大小奖励封官;另一方面实行“尚贤使能”、“量能授官”的荐举办法选拔人才。秦统一全国后继续大力推广荐举制,荐举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:
一、制度荐举。由皇帝下诏指定荐举科目,至上而下按标准考察和推荐人才,人才推荐上来后,还要进行考试,然后根据成绩高低分官职。
二、私人荐举。是指由臣下向君主推荐人才,又称保举制。这是中国历史上实行最久的一种选拔人才方式,具有推荐资格的官员定期向朝廷保荐人才,破格升迁。但如果发现被荐人名不副实,或日后犯法,保荐人负连带责任。如:清朝后期,徐延旭犯罪发配边疆,荐举他的张之洞也“被诃责”。
三、自荐
战国时期,有一个“毛遂自荐”的故事。也就是说,如果你觉得自己有一番大才能,一身抱负要施展,那完全可以请求面见君主,推荐自己。到了汉代,普通吏民都可直接上书,介绍自己才能和时政方略,一被采纳即入仕。
始创于曹魏时期,后人对此选官制度一般持否定意见,认为这种制度只重出身,不论德才,沦为世家大族巩固特权的工具。
主要作法是:一、设一名中正官,掌管对某一地区的人物进行品评。州设大中正官,掌管州中数郡人物品评,各郡设有小中正官;二、品第人物,这是中正官的主要职责。品评主要有三个内容:1.家世,即家庭背景和出身。看看父祖辈的资历仕宦情况和爵位高低,是中正官必须掌握的。2.行状。即个人品行才能总评,相当于现在的品德评语。当时总评一般很简括,如“天材英博、亮拔不群、德优能少”等。3.定品。即确定品级。定品原则上是行状做主要依据,但到了晋代后,完全用家世来定品。出身赛门者行状再高也只能定下品;出身豪门者行状再低亦能列上品。
隋朝建立后,隋文帝废除了九品中正制,把选官权力收归中央;隋炀帝时始创进士科考试,科举制诞生。此后,从隋唐到明清,科举制成为朝廷主要选官制度,实施了1300多年,直到1905年才被废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