故意伤害,多为治安案件由公安机关,也就是派出所处理,一般打了一巴掌,踢了一脚,或者把人推倒,这些个发生了肢体冲突,吃得亏的人为被害人,此类案件,经过派出所调解,相互谅解一般赔偿个三百二百的就有事了,但治安罚款是逃不过去的。
至于骂人,那就不算数了,但你骂的要是哑巴,同样会作为治安案件处理,所以劝一些人切勿冲动,冲动是魔鬼,所以吃亏的还是爱冲动的你自己。
题主所描写的,一开始你的父亲先被人打了一巴掌,此时还是受害人,如果此时你的父亲拨打110报案,那个老太太恐怕就要破点财,为你的父亲做补偿。
可偏偏这你的父亲,却把对方打坏,事后是很后悔,可是世上没有卖后悔药的,只能够在调解的时候,接受受害人提出的补偿要求,如果对方狮子口大开,无法承受,只能通过法院判决了。
其实公安机关,在接到报案后,会做详细调查的,分清主次原因,以及事件的经过,在场的证人是至关重要的,如果证人失实,公安机关也会用侦查手段,弄清事实原委,所以当事人在公安机关滞留期间的态度,取决于对他处理的轻重。
不过在法庭上是不支持狮子口大开的,法庭会根据实际的医疗费,护理费营养费,以及最后的生产伤残鉴定结果,而作出补偿判决,如果你的父亲表示服从判决,并承担一切费用,并有悔过表现,一般都只能判缓刑。其实法庭的判决,公安机关提供的材料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。
这这里指的是轻伤。
如果要是重伤害,而且没有赔偿能力,那就对不起了,只能在监狱里服刑了,其身体恐怕在5--10年之间。
并非我在信口开河的胡说,因为这样的案件在我的身边发生过,我们邻居的一个年轻人,平时就劣迹斑斑,被私人聘为保安,实际就是个打手,因为冲动把人打成重伤,由于没钱赔付,被法庭判了十年,最后卖掉了他唯一的房产,陪给人家才出狱,在狱中白白的呆了五年。而他的老板却把责任的推的一干二净,声称我没有让他打人,我不知道他爱打人。
最后他的老板只承担了连带责任,而他本人却吞下了这一苦果。
所以冲动只能自食其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