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报公示是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规定的企业的法定义务,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,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报告,并向社会公示。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,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。
年报公示是企业积累自身信用的过程,是企业向社会展示存续经营状况的途径,是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基础,依法年报积累信用资本,不按时年报影响企业诚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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