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住宅装修:在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前,应向住宅所在地的物业管理单位及城建监察中队进行申报登记。 (2)非住宅(营业房)装修:在装修前应携有关材料前往城建监察中队办理《房屋装修许可单》。 (3)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且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装修: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携有关材料前往城建监察中队申领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》。
本站涵盖的内容、图片、视频等模板演示数据,部分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。若涉及版权问题,请及时通知我们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我们将及时予以删除!谢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!
Copyright © 2015-2025 联系方式:xos0otuucamchzj3@outlook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