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 第十九条 企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,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,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;逾期不改正的,由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。 2、而且,没有资质是无权销售商品房的,处罚力度更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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