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属于我国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,侵犯通信自由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权利。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:第四十条: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。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,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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